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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鹤年:城市规划要尊重人的尺度,帮助没有条件的人得到条件
2017-12-22  点击:[]

 

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院长梁鹤年

  “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应通过优化人居环境的接触机会去提升“城市人”与其所选人居环境的匹配程度。“城市人”理论的起点在人:人的理性、物性;其终点也在于人:自存与共存的平衡和美好生活。这是一套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理论。

  自存与共存的平衡是不可打破的自然之法。梁鹤年认为,一个城市不论大小,从人的理性和物性两方面考虑,大约20万到30万人左右是最合适的规模。他指出,做城市规划要尊重人的尺度,帮助没有条件的人得到条件,打破他们的现实约束。综合考虑个体的理性与物性两方面,遵守个人自存与共存的平衡,再加上45至60分钟的通勤半径,就能构建幸福的城市。

      梁鹤年在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主办的系列讲座上发表演讲。

以下是对梁鹤年发言内容的摘录: 

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什么呢?每个人的长相不一样,但我们每个人都是人,因为人有自己的本质。每一件事都有它的基本属性和偶有属性,每个人都有不同,这是人的偶有属性。就像“白马非马”这句话中,“白”是偶有属性,“马”是基本属性,把所有外在的东西拿掉,留下来的就是基本属性。按照人的基本属性来做我们的城镇化规划,就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城市作为一种现象、生产生活的模式,具体表现为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等等,但城市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应该可以理解为两种:一是现象跟现象之间的关系,另一个是现象的本质,或者说是意义。过去30多年,中国城市的建设面积在不断增长。同期,小汽车的使用量也在不断地增加。这些都是现象。如果我说,小汽车使用增加是城市面积规模增长的原因之一,相信大多数人都同意两者有些因果关联。但假如我指出,在同期内城市居民使用电冰箱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而断论电冰箱使用增加也是城市规模增长的原因,相信同意我的人不多。

可他们都是现象,数据也一一对应,但为什么我们接受一个是城市规模增长的成因,但却否定另一个呢?因为我们知道相关关系不一定是因果关系,事物的表面下还有其真相。这其中的道理是真相,这是定性的,而小汽车数量增长是定量的东西。定性指导定量,而通过定量来检验定性。

为什么认为小汽车的增加带来城市的扩散是合理的呢?小汽车增加了交通可达性,且城市外围的价格便宜,人们又追求更大的空间,那么交通可达性就带来了了城市向外扩散。如果能找到电冰箱和城市扩散的联系,也可以做类似研究。

某一个城市的规划带来某些经济现象,某些经济现象又带来某些社会现象。如果能搞清楚这个逻辑,思路就不会乱了。比如,政府要维修郊区的住房,维修之后,住房租金提高,住户无法承受之后的租金就搬出来了,而有钱人住了进来,这就是我们讲的绅士化运动。

城镇是现象,其本质是聚居,以此来提升在空间上的接触机会。城镇化则是创造聚居,通过聚居提升空间上的接触机会,使人变得更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口号,这个口号的本质事实上就是亚里士多德说的:“Men come to city in order to live, they stay in the city in order to live well” (“城邦起于保生存,成于求幸福”)。这里有公民治理的意味,人们发现住在城市里更好,因为留在城市中有了更多的空间上的接触机会。而幸福就是要生活得像人,因此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就是使我们生活得更像人。

那么怎么去理解生活得“更像人”呢?人是理性的动物,“更像人”就是更适合我们的“理性”和“物性”。以人为本是以适合人的理性与物性为基本原则,而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通过适合人理性与物性的聚居模式去提升空间上的接触机会,以满足人的理性与物性需求。

十三世纪阿奎那(Thomas Aquinas)在对自然之法的研究中指出:万物求存,万物都是按它的本质而存在;动物求存,求延续;人是理性的动物,因此人当然也要求存、求延续,并且求共存。人的理性是自然之法,自然之法是不能改变的,顺天者兴,逆天者亡。就像因为地心引力的存在,如果一个人从12楼跳下去,很大概率会被摔死,这是自然定律,人的选择只在于跳还是不跳。

同理,自存与共存的平衡也是自然之法,这是不能改变的,面对自然之法,人的选择是遵循它来做事还是违背它。自存指的是按照自己的本质生存,共存则是指别人按照他的本质和我一起生存。人与人之间是有自存和共存平衡的。

举一个例子,一位爸爸和孩子,两个人自存又共存。爸爸是爸爸,不是孩子的仆人或朋友,他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这个角色来与其共存,爱他不能与爱别人的孩子一样。相对而言,孩子作为孩子自存,他把爸爸作为爸爸来共存。因此,懂得与孩子共存的爸爸应该是把孩子需要的东西给他,而不是给孩子想要的任何东西。但是,假如爸爸不明白这个最基本的道理,孩子要什么他都买给他,这么一来,爸爸和孩子的关系就变成了主人和宠物的关系。当有一天,爸爸决定不再给孩子买东西了,孩子就会马上翻脸,因为父子自存与共存的平衡被破坏了。

那怎样才是最好的平衡呢?共存是自存的最佳保证,而自存则是共存的最佳标准。因为如果大家共存的话,自存的空间和机会就大了。那么,应当如何与人共存呢?我觉得,你怎么样自存,就应该怎么样与人共存,简单来说,就是要懂得换位思考。

例如做城市规划,可以要求开发商在提方案时要提出:“假如你是周边的居民,你对噪音、尘埃、交通拥塞等的承受力是多少”,让别人知道你开发的底线。老百姓要是反对开发,也要提出: “你如果是土地开发者,你认为最小的开发强度是多少”。开发商可以说无限,反对者可以说0。但如果这样,他们的公信度自然就低了,博弈的力度就差了。

那么研究城市最好的指标应该怎样做呢?比如,小学校区的半径为多大最合适。典型的调查是去问家长: “你认为孩子步行上学多远的距离是‘最理想’的?”也许多数家长会说,最好为0公里。同样,假如你问校方“理想”的校区半径是多少。它可能会说越大越好,因为半径越大,学生来源越大。他们的回答都是从自存的角度出发。但如果你问家长:“如果考虑自己的孩子、其他家长的孩子也要上学,你认为‘合理’的距离是多远呢?”他们也许会说,四分之一到半公里。同样,问校方:“如果你考虑到校方的需要与家长和孩子的需要,你认为‘合理’的距离应该是多远?”他们也许会回答,半公里到四分之三公里。这里的合理绝不是理想的值,半公里就是这两类答案中“合理”距离交叉的值,可以达到最大的共识,这比0公里和1公里的博弈更有意义。由此可见,假如把门打开,人自然会考虑自存与共存的平衡。

人其实有一种天然的利他倾向。假如你站在河边,河中间有个人在挣扎,眼看马上要淹死了,此时,你身边有个人跳下水游泳去救他,你会觉得对方很了不起。那为什么你会认为他奋不顾身地救人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呢?因为在危难时刻,救人是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的共鸣。共鸣是因为心中的东西与看见的东西一致了。所以人不要把自己看得太低,我们不仅仅是自私的动物,而是自存与共存都有的。

人的物性是指人以他的官能感觉、经验去衡量他的物质环境。从古至今,从城市中心的半径就是那个时代的交通工具花费45到60分钟所能到达的距离,如果超过这个距离,则会有另外一个中心出现,也可以理解为将会有另外一个聚居点出现。举个例子,在距离现有的商场路程超过1小时的地方,一定会被认为那里存在一个好的商业机会,可以再盖一个商场,其根源是人的一天只有24个小时。

我做城市规划的时候,我的材料就是在城市中居住、生产、生活的人,我专注于他们,思考他们的本质是什么,所以我开始探索“城市人”的理念。例如,我们按每平方公里5000至10000人来计算,从人的理性和物性两方面来考虑,在这个范围中,“上情可以下达,下情可以上达”。从人物性的角度讲,城市规模太大,就太远了;太小,则没有规模效应,没有足够的能力。因此,我认为一个城市,或应该说一个“聚居点”,不论多大、多小,大约20万到30万人左右是最好的,从人的理性和物性两方面考虑都是最合适的规模。我们把两个方面综合起来,寻求自存与共存的平衡,再加上45至60分钟的城市半径,这就是幸福的城市——“是人民、由人民、为人民”的民主城市。

“是人民、由人民、为人民”的民主城市,这个理念来自林肯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只有当我们将自存与共存进行换位思考的时候,才能做到“是人民”,人民才会感到城市是他自家的事情。“由人民”就是让人民有种当家作主的感觉。“为人民”就是指不能总觉得山高皇帝远,官员要面对人民。

决定一个人有什么样的空间接触机会,应当根据其年龄、性别、生命阶段等基本属性,而不是按照他的社会地位、学历、收入等条件。这些是他的约束。每一个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到一个好的学校,但有人有条件,有人没条件,我们的规划就是要尊重人的尺度,帮助没有条件的人得到条件,打破他们的约束,这才是“是人民、由人民、为人民”,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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