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人社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人社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人社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人社局: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陕办字〔2020〕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现就发挥产业投资带动就业作用促进稳就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带动就业作用,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推动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与就业政策统筹协同,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就业岗位供给,培育新的就业形态,确保就业大局总体稳定。
二、坚持就业优先,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
(一)加强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确定经济发展计划、制定产业政策、公共投资政策,编制和评估专项、区域等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扩大就业、就业岗位变化、就业创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因素,明确规划带动就业目标。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号和就业目标的引导作用,统筹考虑宏观调控的重点和节奏。
(二)充分发挥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审批核准和评审重大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统筹考虑,明确项目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多的领域,优先建设就业带动能力强和就业质量高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并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加大倾斜支持。
(三)加快开展就业影响研究和评估。对适用审批制、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单位要在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加强对就业影响的分析,主要包括分析项目对就业的正负面影响,用工需求量、职业技能需求、吸纳人员类别等情况,以及对就业服务的需求等;项目单位在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时一并填报项目对就业拉动的量化指标。要将带动就业情况作为审核评估规划、项目的重要指标,对规划、项目实施可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特别是造成现有就业岗位流失、引发失业风险、劳动权益纠纷和影响就业创业环境等问题要加强研判,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发改、人社部门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就业信息共享。
(四)加强评估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发改部门加快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有序开展评估工作,加强经验总结和政策完善,及时将经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相关情况反馈同级人社部门。加强就业评估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就业评估结果,为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参考,为劳动者择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
(五)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与扩大就业联动。加强就业评估与宏观政策的协同联动,减少经济结构调整对就业的冲击,把握好力度、节奏和社会承受度,确保就业稳定。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发展壮大“互联网+”、平台经济、云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依托农村集体经济,以县为单位研究组建第三方产权管理公司,推动实现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更充分就业。
(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加强产业政策指导和投资引导,完善多元化产业体系。既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又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稳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挖掘养老、托育、家政等公共服务领域吸纳就业潜力,引导社会资本及时跟进承接,增强带动就业效应的长效性和持续性。全面推进就业扶贫,发挥好苏陕扶贫协作带动作用,适当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劳务报酬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优先安排贫困户和返乡农民工就业,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
(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创业就业联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大胆创新、积极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工作,支持重点高校建设“双创”基地,精心举办“创客陕西”等活动,积极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
(八)探索建立经济拉动就业指标评价体系。会同相关方面加强研究,探索将衡量经济运行的统计指标与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有机融合,建立经济拉动就业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就业形势研判科学性,为根据不同经济运行态势实行差异化的稳就业路径和举措,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创造条件。
四、加强综合服务,推动稳就业工作落地见效
(九)强化项目就业服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分析研判,强化运行监管,注重就业协同,着力消除项目建设各环节影响就业的制约因素。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出口重点企业开复工,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跟踪建设项目吸纳就业情况,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稳定就业岗位。鼓励重大项目优先吸纳省内劳动力就业。
(十)抓好人力资源配置。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发布建设项目岗位信息,引导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用工需求、技能培训需求,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引导职业培训机构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针对性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为项目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十一)改善就业创业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进一步放宽市场整合试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深化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消除不利于创业的制度束缚,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二)谋划实施一批项目。用好用足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加强就业评估结果运用,谋划一批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和有助于提高劳动者从业技能、提升就业服务能力的重大项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