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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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2020-08-31  点击:[]

第一条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销假手续,制定本制度

 研究院实行坐班制,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令时下午14:30-18:30)。

第三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通知安排执行。

 请假

1)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在办公室备案,并向主管领导报批;

2)请假1个工作日(含)以上,5个工作日以内,在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审批单》,办公室审核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3)请假5个工作日(含)以上,在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审批单》,办公室审核后,依次交至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4领导批准将《请假审批单》办公室,盖章并备案。

第五条  销假:返岗上班后,到办公室报到销假。

第六条  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请假,返岗上班后须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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